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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来源:景德镇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7-29 16:14 访问量: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办发〔20243 号)《中共景德镇市委办公室、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民政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景办字〔202427 号)精神,组建景德镇民政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正县级。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草拟有关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的政策、标准。负责县(市、区)、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县(市、区)、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加强地名规范管理,提供地名公共服务;组织设置和管理地名标志,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指导和承办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协助承担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有关工作职责。

(六)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和养老服务市场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制度,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张玲

联系电话:0798-8224422

(二)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市、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协调推进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承担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首席工作。

负责人:金琦

联系电话:0798-8222529

(三)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科

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定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制度。拟定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负责人:李霁

联系电话:0798-8224417

(四)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跨设区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的政策、标准。负责县(市、区)、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县(市、区)、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加强地名规范管理,提供地名公共服务;组织设置和管理地名标志,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指导和承办省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协助承担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有关工作职责。

负责人:金鹄

联系电话:0798-8227972

(五)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

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和养老服务市场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佘宏斌

联系电话:0798-8224421

(六)社会救助科

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拨付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定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相关救助政策。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负责人:陈炜

联系电话:0798-8235547

三、领导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程卫东:主持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沐守勇:分管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科、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志虹: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市养老服务中心(市按摩诊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江  北:分管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市社会福利中心(市儿童福利院、市民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市殡葬管理处)。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发展中心北苑31栋

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798-82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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