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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来源:景德镇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11-05 12:40 访问量: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凝心聚力、攻坚破难、争先进位,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奋斗姿态,找差距、补短板、提质量,不断提升民政部门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奋力谱写新时代民政新篇章,为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打造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作出更大贡献。

一、全力以赴做好民政部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1.切实做好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及服务窗口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要对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服务对象,切实做好封闭管理、院内防护措施、工作人员管理、物资保障、疫情报告等工作;制定殡葬服务机构疫情应对方案,严格限控殡葬服务单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和集中祭扫活动,引导群众丧事简办,引导群众不举办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婚姻登记机构暂停结婚颁证仪式,合理引导正常上班期间登记人数,避免扎堆登记;流浪救助要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程序做好收助;做好社会组织登记机关和服务窗口、群众信访接待窗口的防控工作。指导福彩销售机构严格执行休市规定。

2.充分发挥服务疫情防控职能作用。要强化慈善捐赠管理,组织动员慈善组织依法有序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中的兜底保障,通过多种方式了解救助对象和疫情感染患者家庭生活状况,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临时救助。要进一步指导城乡社区充分发挥村(居)民自治组织体系的组织动员作用。要积极引导各级各类社会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机构发挥优势、对接需求,依法有序参与防控。

二、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3.统筹抓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关于深入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若干措施》,牵头各成员单位完善、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政策,健全脱贫解困绩效评估、结对帮扶等机制,确保2020年城镇贫困群众同步迈入小康。

4.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协同扶贫办开展动态比对与全面排查,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全力提高重合率,确保符合条件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持续整治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

5.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系统。试点开展审批权限下放改革,支持试点地区将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全面探索“党建+社会救助”的服务模式和“物质+服务”的新型救助方式。加大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不断提升社会救助经办能力。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和探视巡访。建立以信息化核查为主的新型经济状况核查机制。

6.加强儿童和妇女关爱服务。落实孤弃儿童各项保障政策,全面建立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组织实施“两提升、四关爱”行动、“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专项行动。支持和指导县(市、区)购买、实施儿童关爱保护社会服务项目。举办全市儿童福利工作培训班。推进县级儿童福利服务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打造儿童之家示范点,提升机构关爱服务能力。

7.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信息系统的管理和运用。加快推进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的规划布局。继续做好“福康工程”项目实施工作。

三、加快建立健全多元养老服务体系

8.推进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景德镇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认真组织开展第五批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围绕丰富供给主体、健全服务网络等十项工作任务,多措并举、齐头并进,不断提升我市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推动成立全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争取全国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会议在我市设立考察点。

9.提升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水平。加快推动市本级新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开工建设。继续巩固具备助餐等功能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运营管理。启动并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项目。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深化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试点。

10.提高养老服务社会化水平。开展城市长者食堂试点工作。抓住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西迁腾退办公用房的有利契机,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对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的管理。积极引进国内优质养老服务企业,培育一批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持续推进养老产业发展。

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11.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推动出台《景德镇市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持续开展城乡社区示范创建活动。以民政元素融合为核心,大力实施“三型”社区建设。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化、职业化发展。扎实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积极谋划筹备开展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研究制订村级协商议事规程,规范协商事项,促进农村基层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组织实施全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各地全面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实现全覆盖。筹推进全市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任务。

12.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持续加强社会组织领域党建工作。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大力培育扶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承担社会责任。

13.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做好考前培训工作,取得社工职业资格证书从业人员不少于300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推进“三社联动”创新实践,打造和扶持2个景德镇知名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探索建立社工服务标准。

14.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做好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管理,加强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督。做好“中华慈善奖”和“赣鄱慈善奖”推选工作,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金秋助学等慈善项目。

15.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志愿服务。继续开展《志愿服务条例》宣传普及工作。持续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指导各地志愿服务组织、社区开展志愿服务记录。抓住“双创双修”有利契机,孵化、培养一批志愿服务组织,打造1个瓷都特色志愿服务名牌。

五、强化基本社会服务能力

16.巩固深化殡葬改革成果。做好新殡仪馆运营交接工作,继续推进殡葬“管办分离”改革,加强对市垅岭人文公园项目墓区建设的指导,不断提升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水平。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继续在清明节、冬至节期间开展文明祭扫活动,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活动。持续推进殡葬礼俗改革。巩固“住宅式”墓地和“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及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治理成果,巩固火化率、提高骨灰入墓率。

17.优化救助管理和婚姻登记服务。抓好《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开展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工作,做好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工作。

18.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建设。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程序,稳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加快地名信息化建设,做好地名普查成果数据更新完善。规范地名标志设置,逐步建立完善地名标志服务体系。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传承发展,讲好瓷都地名文化故事。

、不断加强民政自身能力建设

19.不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做好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20.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切实加强对局直属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21.持续加强民政基层基础。深入推进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信访、综治、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宣传报道、数据统计、依法行政等工作,着力提升民政信息化水平。做好疫情后福利彩票恢复发行工作,切实加强福彩机构自我管理。加强民政项目库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完善福彩公益金管理制度。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强化民政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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