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我局先后获得了2020年上半年市政府民生保障类及时奖励三等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等奖励。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是织密筑牢基本民生保障网,保民生兜底线。扎实做好民政领域兜底保障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农村脱贫攻坚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农村低保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8631户16824人,农村特困供养保障1632户1645人。牵头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兜底保障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居全省第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720元、480元,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930元、625元,按照特困失能、半失能、自理人员每人每月1200元、300元、70元的标准落实护理经费。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视巡防制度,全部签订了协议书。大力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和城镇脱贫解困,推动慈善公益活动常态化,开展了对留守儿童、困难学生、贫困户等特殊群体一系列慈善公益活动,实施了“百岁福”、“火焰蓝”等一批特色慈善项目。
二是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机制夯基础。扎实推进全国第五批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出台了《景德镇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初步形成。推动公办养老提档升级,投资1.4亿元的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建项目已于9月23日正式开工建设,预计明年10月份投入使用。利用2年时间对全市农村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今年已完成17所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任务。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城市,胜利社区、景城名郡长者之家、胜利社区长者之家、尚东国际长者之家等嵌入式养护院以及恒大社区食堂、昌虹社区幸福食堂等一批养老服务设施投入运营;在农村,乐平市、浮梁县今年新建了170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对去年投入运营的93个具有助餐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加强管理和指导。以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出台了《景德镇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获得了省民政厅高度肯定。
三是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改革创新,强基层增活力。推进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将中心城区的128个社区整合为86个,推进“一居一委一站”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获得省民政厅充分肯定。通过“四个一批” (即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偿提供一批、国资管理部门无偿调剂一批、辖区单位合作共享一批、筹措资金购置建设租赁一批)方式,提升社区办公场所面积。大力提升城市社区工作者待遇,珠山、昌江两区社区工作者平均年增加1万元。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落实城乡社区协商议事制度,100%的村(社区)建立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2017年以来有32个社区获评全省绿色社区,27个社区获评全省农村试点社区。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救助278人次,通过多种方式共帮助14人成功寻亲。
四是不断巩固殡葬改革成果,细管理倡新风。推动殡葬改革工作走深走实,持续攻坚殡葬改革重点任务,火化率和集中入墓安葬率从2019年8月底份开始一直保持100%,基本实现“推动殡葬改革大巩固”目标。殡葬基础设施有力推进。市本级殡仪馆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营,乐平市新建殡仪馆项目已动工,升级改造火化炉9台,建成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308个,基本实现公益性殡葬设施全覆盖。服务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扎实推进5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落实,平均每具减免费用1500元左右,目前累计减免和奖补资金4900万元。加强与各县(市、区)对接,简化减免程序,实现在殡葬服务机构直接核免,让群众少跑路。突出问题治理成效显著。开展了“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专项活动,共摸排整治23300穴散埋乱葬坟墓。同时,扎实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殡葬移风易俗不断深化。出台了深化丧葬礼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我市村一级组织已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并配套制定乡规民约及丧葬礼俗等规范标准。积极推行树葬、花葬等节地生态葬;在冬至清明期间,连续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一致好评。
二、2021年工作打算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以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持续完善兜底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制度设计和衔接,构建分层分类综合救助体系,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和服务类救助为拓展,急难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梯度救助制度体系。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兜底保障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六保六稳”工作,全面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工作。
二是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全面完成第十一届村(居)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实施《景德镇市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抓好民政元素融入社区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试点工作。站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高度,稳妥批复相关区划调整事项。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程序,稳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加快地名信息化建设,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传承发展,讲好瓷都地名文化故事。
三是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景德镇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组织开展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推进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加快推进具备助餐等功能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作。
四是全面完成殡葬改革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殡葬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殡葬设施建设管理,推动“互联网+殡葬服务”,加快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改革。巩固“住宅式”墓地和“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及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治理成果,巩固火化率、提高骨灰入墓率,推进节地生态安葬。
五是统筹抓好民政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抓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护物资储备,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全面加强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监督指导,做好民政服务对象关爱服务工作。
六是做好其它各项中心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全面推动机关党建“三化”,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