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华等10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会救助效率和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提质增效。一是给弱势群体给予更多政策倾斜,针对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对象,积极落实“单人户”保政策,同时将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对象名单定期推送给专项救助部门,对符合条件对象开展专项救助;二是对符合条件对象实施低保延退,将因家庭经济条件好转,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视具体情形落实延期退出低保政策;三是按照中央、部委和省厅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站建设,推动社会救助从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残重病低保人员、困境儿童提供探访关爱、基础照护、精神慰藉、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多元化服务。
二、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一是对新增申请对象,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18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决定,并从确认给予低保的当月计发低保金;二是对在保对象定期复核,并对复核预警数据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三是对在保社会救助对象落实长期公示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四是畅通服务救助热线,确保遇困群众及时救助、应助尽助;五是对实际情形复杂的救助对象,进行“一事一议”研究,以救助对象基本生活困难为原则实施救助,同时对工作人员在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过程中,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及时纠正的经办人员,依法依规免于追责问责。
三、持续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去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4〕11号),明确各地要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对各专项救助部门也明确了具体工作内容与要求。下一步,民政将继续发挥好牵头作用,每年召开一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动部门间工作信息反馈互通机制健全完善,切实兜牢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景德镇市民政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