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民政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目录
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表一
市民政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统计表
|
已确认、公示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
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情况 |
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情况 |
行政执法决定情况 |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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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主体数 |
授权主体数 |
委托主体数 |
在岗在编人员数 |
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数 |
调离执法岗位人员数 |
培训次数 |
行政执法事 项清单项数 |
涉及行政执法单位数 |
是否公示 |
年度行政裁量基准数 |
现有行政裁量基准总数 |
是否录入平台 |
总 数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其他行政行为 |
总体备案数 |
企 涉重行处备 大政罚案数 |
是否经法制审核 | ||||
|
行政许可清单数 |
行政处罚清单数 |
行政强制清单数 |
行政检查清单数 |
其 他 | ||||||||||||||||||||
|
1 |
1 |
36 |
36 |
1 |
1 |
2 |
2 |
2 |
2 |
1 |
是 |
88 |
64 |
24 |
0 |
0 |
0 |
0 |
0 | |||||
说明:
1.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的行政执法数据。
2.培训次数为组织开展的专业培训次数和综合培训次数总和。
3.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情况中的“是否公示”是指所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是否按照行政执法公示要求,在政府网站、部门网站、行政执法服务网公示。
4. 年度行政裁量权基准数,省级单位统计梳理、细化并经公布的行政裁量基准数,一个法律条款的细化内容计为1个行政裁量基准。市级及以下单位统计与上级部门对接的行政裁量基准数。现有行政裁量基准总数统计现有公布有效的所有行政裁量基准数。
5.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总体情况中“是否经法制审核”指全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范围参照赣府厅字〔2019〕22 号文件规定。
表二
民政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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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撤销许可的数量 |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的数量 |
不予许可的数量 | |||
|
1 |
民政局 |
88 |
78 |
64 |
0 |
0 |
|
2 |
||||||
|
3 |
||||||
|
… |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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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 、“许可的数量” 、“不予许可的数量” 、“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日期 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 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的数量” 、“不予许可的数量”。
表三
民政局2022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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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罚没金 额( 万元) |
备注 | |||||||
|
警告、通报批 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 得、没收非法 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降 低资质等级、吊销 许可证件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责令停产停 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计宗合() |
||||
|
1 |
民政局 |
24 |
24 |
||||||||
|
2 |
|||||||||||
|
3 |
|||||||||||
|
合计 |
|||||||||||
说明:
1.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
2. 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比如驱逐出境等。
3.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参考顺序: (1) 警告、通报批评, (2) 罚款,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 (5)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6) 吊销许可证件, (7) 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五
民政局2022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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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单位名称 |
“双随机”监管情况 |
涉企检查计划情况 |
专项检查情况 |
重点监管 | ||||||||||||||||||||
|
“双随机” 监管 清单 占比 |
检查 计划 数 |
检查 任务 数 |
行政检查(次数) |
联合 检查 任务 数 |
联合检查占比 |
是否依托平台开展 |
涉企 检查 计划 数 |
涉及 企业 数 |
同比下降 |
开展涉及 国家、省、 市政府等 部署的专 项检查次 数 |
专项计 划是否 按时在 平台备 案 |
重点 监管 清单 数 |
重点 监管 任务 数 |
是否依托平台开展 | |||||||||||
|
1 |
民政局 |
100% |
4 |
4 |
3 |
1 |
25% |
是 |
0 |
0 |
0 |
0 |
0 |
否 | |||||||||||
|
2 |
|||||||||||||||||||||||||
|
3 |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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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双随机”监管清单占比是指“双随机”监管类型数与检查实施清单总数占比。
2.“联合检查占比”指“双随机”联合检查数与“双随机”监管类型数占比。
3.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 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 次。
4.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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