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孤寡独居老人提供就医帮助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卫健委沟通协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巡访制度。组织各乡镇(街道)对留守、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全面摸排,依托全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台账并定期更新维护。建立并落实留守、空巢等老年人关爱服务日常巡访、定期探视、挂点帮扶三项制度。采用电话巡访、实地走访方式,按照每月至少1次的频次,及时了解老年人生活情况,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慰藉等服务。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需要的志愿服务。
(二)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组织全市80家医疗机构申报评选全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称号,实现全市医疗机构100%覆盖率。通过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完善医疗机构各项制度措施,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老年友善服务,营造老年友善环境,解决老年人就医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
(三)规范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力量,对社区(村组)常住人口开展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管理等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2年累计为144659位65岁以上老人提供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服务,并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教育指导。累计为近16万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健康管理服务率达64.43%。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意见建议,会同卫健等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孤寡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就医服务,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景德镇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