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地名管理条例》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系统保护地名文化遗产的工作部署,搭建地名文化传播平台,市民政局联合市古镇公司联合在三闾庙清街62号打造《景德镇市地名文化馆》。为切实保障我市地名文化馆运营维护、常态化开放,更好地展示景德镇特色地名和优秀历史文脉,并兼具文化传承、公众教育与文旅融合功能,现就景德镇市地名文化馆运营服务项目向市场公开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运营期限
本次运营有效期为2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每年年底由市民政局对本年度运营管理综合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继续运营,不合格则终止服务。
二、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7日(5个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景德镇市发展中心北苑31栋二楼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
四、联系人:黄先生,15607989668
五、公开询价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上午9:30,市民政局二楼会议室。
六、主要工作内容
(一)开放时间:每周二至周日9:00-16:30(周一闭馆维护),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二)服务内容:运营方人员接待游客热情周到,爱惜馆内文物和设备,具备良好的讲解能力。
(三)文化活动:每季度举办不少于1场“地名文化讲堂”,引导广大群众和青少年了解和参与景德镇地名文化。
(四)宣传要求:积极联系媒体和网络达人推广宣传地名文化,对接文旅部门开展“地名+旅游”融合,打造景德镇新网红打卡点。
(五)积极配合市民政局完成其他地名工作。
七、经费预算与保障
(一)项目预算:总额不超过10万元(含水电费、管理人员工资、讲解、日常维护、其他费用等)。
(二)相关保障:节假日、参观高峰期,由市民政系统适当补充志愿服务人员,以维持正常运行秩序。
八、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证书)及相关证件(具备承接本项目和志愿者服务等内容的工作资质);
2.项目报价;
3.投标人身份证及正反复印件;
4.公司授权委托书;
5.凡在市民政局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询价。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一审:黄志鸿
二审:张 玲
三审:黄志虹 江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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