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凝聚和发挥行业专家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中的咨询和审查作用,根据《江西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赣民字〔2023〕3号)和《江西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赣民字〔2025〕5号)要求,结合我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实际需求,为健全和完善全市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推动我市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增补市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人才专家库成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养老服务相关行业组织、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研究机构和院校工作人员,分为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和服务四大类。具体业务内容参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较好的沟通交流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熟悉养老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养老服务行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准确把握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方法及相关要求;
(三)具有养老服务、建筑、消防、社工、法律、财务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及国家认证资格证,或从事养老服务领域研究、实践工作5年以上;
(四)熟悉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管理、安全、服务等业务内容;
(五)热心养老服务工作,具有维护评定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与操守,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六)中国公民,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定工作。
三、工作形式
市养老服务中心根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需要,组织专家参与等级评定工作的调查研究、评估论证、现场评估等工作。重点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内容,对参评养老机构进行现场评估。
四、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自愿参与相关活动的人员,可下载填写《景德镇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推荐表》(附件1),并于3月13日前将下列材料送达至市养老服务中心,或发送至邮箱。
(一)个人简历、本人签署以及所在单位盖章的专家推荐表;
(二)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景德镇市养老服务中心 冯可钰
联系电话:0798-8225806
邮箱:Jdzsylfwzx6@163.com
联系地址:景德镇市弘文路发展中心北苑31号楼
附件:1.景德镇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推荐表
2.《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
3.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 T 37276-2018)
景德镇市民政局
2026年2月3日


赣公网安备 360203020000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