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艺术陶瓷经纪人协会:
你单位存在未参加2022至2025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景民罚告字〔2026〕第 35 号),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 日内到本机关领取文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于本公告视为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请在本公告视为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本机关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弘文路发展中心北苑 31 号楼
联系部门:景德镇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电话:0798‑8222529
景德镇市民政局
2026 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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