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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德镇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景德镇市民政局 作者: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26-01-13 10:30 访问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328日至528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全市养老服务突出问题和殡葬领域腐败乱象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并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710日,市委第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养老服务突出问题和殡葬领域腐败乱象领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领会上级政策不深不透。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将养老服务政策学习纳入局党组会议学习内容,截至目前,局党组会议已专题学习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及研究养老服务工作2次。二是今年以来,局党组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养老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等养老服务重点工作纳入党组重点督办事项,先后召开5次局党组会研究部署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多次听取并研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定期研究部署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并定期调度省市两级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开展实地督导推进民生实事工作,11月上旬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1113日,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实地督导省级民生实事城市老年助餐点建设、市人大督导市级民生实事“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情况,都给予很高评价。

(2)关于“筹划养老服务规划不充分”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一是市民政局已就“十五五”期间全市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重点建设任务、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书面调研,并赴各县(市、区)开展了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有关意见建议。近期,我局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部署,编制“十五五”时期以统筹城乡为重点、以地市一级为单位整体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实施方案,正在按程序报省民政厅、省发改委审批,争取纳入国家试点。二是目前已形成《景德镇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正在走专家评审程序,下一步将按程序报市规委会研究审议。

(3)关于“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迟缓”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一是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已完工并于20235月正式投入使用。针对出现的问题,该项目正在进行决算工作,待决算工作完成后,对项目清单单价进行重新复核,进行财政二审。同时,市社会福利中心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工程项目工程管理方面相关制度,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财务自查自纠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二是为进一步发挥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效益,经市发改委批复,市社会福利中心积极探索开展社会化运营,在满足特困人员兜底保障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开放,目前已收住36位社会老年人。同时,积极和第三人民医院开展医养签约合作,在提升机构内特困失能人员照护服务水平的基础上,面向社会收住了9名重度失能老年人。

2.“(市、区)政府统筹养老事业发展不够有力,构建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方面

(4)关于“养老服务总体制度设计不完善”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将市民政局纳入市规委会成员单位,推动将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积极推动将养老服务纳入全市“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市政府连续多年将养老服务工作入市政府民生实事。二是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保障,市本级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将敬老院日常运转经费全部纳入财政保障,2025年各县(市、区)财政累计安排不少于461万元用于保障农村敬老院运行。会同人行景德镇市分行、市发改委指导养老机构继续用好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政策。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

(5)关于“养老服务大格局没有形成”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制定《景德镇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景德镇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定期召开老龄工作委员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构建了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参与的老龄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体制机制。423日,2025年景德镇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市民政局召开。二是通过场地免租、运营补贴、税费优惠等方式吸引企业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如引进“易照护长者之家”连锁运营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探索“企业+社区+机构”多元运营助餐模式,引入“米宝堡”等本地品牌72家门店参与助餐服务,极大减轻市财政投入压力。推动景德镇颐家社区服务有限公司、乐平市国银发养老发展有限公司等本土培育养老服务品牌参与老年助餐、“一老一小”幸福院运营,盘活闲置资源。

(6)关于“政府财政配套能力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强化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目前全市正在实施和储备中的养老服务项目共有13个,总投资12.02亿元。其中平台公司申报项目8个,总投资5.81亿元,民政部门申报项目5个(乐平市社会福利康养中心项目、乐平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乐平市城北和城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乐平市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和“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昌江区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6.21亿元。通过场地免租、运营补贴、税费优惠等方式吸引企业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如引进“易照护长者之家”连锁运营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探索“企业+社区+机构”多元运营助餐模式,引入“米宝堡”等本地品牌72家门店参与助餐服务,极大减轻市财政投入压力。二是浮梁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各楼栋主体及二次结构已完成,外墙粉刷已完成,室内地面全部浇筑完成,屋面防水完成,外架拆除完成。浮梁县已向政府专题汇报这项工作,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复工建设。

(7)关于“养老服务普惠性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将津贴补贴落实不到位问题纳入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全市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补发养老服务补贴共计169.725万元,其中昌江区90.17万元,珠山区79.555万元,乐平市2024年已落实养老服务补贴扩面工作。推动落实养老护理补贴发放工作,浮梁县、昌南新区10月份已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昌江区、珠山区正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乐平市评估工作已经完成正在进行结果公示,公示完成后将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补贴。二是会同财政部门印发《景德镇市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实施办法》(景民字〔202453号),将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推动津贴补贴通过“一卡通”按月发放。今年以来,全市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补发养老服务补贴共计169.725万元,其中昌江区90.17万元,珠山区79.555万元。三是推广应用全省养老服务信息综合平台,整合民政、公安、人社等部门数据,定期更新补贴对象信息并推送预警信息,实现“免申即享、应享尽享、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大幅提升津贴补贴发放精确性,确保政策公平落实。

3.“市民政局党组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力度不够到位,养老机构基础设施较薄弱”方面

(8)关于“统筹协调不够主动”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强化部门协作,打通数据壁垒,整合民政、公安、人社、残联等部门数据,公安等部门定期向民政部门推送到龄、户籍迁移、户籍注销老年人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比对,减少漏发、重发、错发问题。推广应用全省养老服务信息综合平台,整合民政、公安、人社等部门数据,定期更新补贴对象信息并推送预警信息,实现“免申即享、应享尽享、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二是落实《江西省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赣民规字〔20239号),开展了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整治行动,对老旧小区和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同时,健全民政、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审查机制,对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实行“规划-建设-验收”全流程监管,确保设施配建达标、权属清晰。

(9)关于“推动适老化改造项目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将适老化改造突出问题纳入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5个靶点之一,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会同市监部门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入户抽查和回访164户,约谈提醒服务商25家,将3家存在严重问题的服务商被纳入“黑名单”,核减取消追回资金37.85万元。二是加强适老化改造项目全流程监管,实行改造前评估、改造中监督、改造后验收机制,开展满意度回访,确保改造成效。按照省里的部署要求,县级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对已完成改造适老化项目抽查,抽查量不低于5%。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分别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适老化改造服务商进行约谈,对产品质量、价格及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要求。三是出台了《景德镇市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推行“基础+个性”分级改造,广泛征集适老化改造服务商共27家,制定包含防滑处理、扶手安装等基础项和智能监测、康复辅具等自选项的改造套餐,同时拓展适老化改造产品线上购买渠道,进入“江西养老”微信小程序“江西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专区”,老年人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居家环境和实际需要,自主选择改造商家,自主选择改造项目和配置物品,为老年人提供更多适老化改造选择,老年人可自由选择产品,支持线上、线下补贴资金兑付。

(10)关于“破解养老供需矛盾方法不多”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一是通过场地免租、运营补贴、税费优惠等方式吸引企业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如引进“易照护长者之家”连锁运营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探索“企业+社区+机构”多元运营助餐模式,引入“米宝堡”等本地品牌72家门店参与助餐服务,极大减轻市财政投入压力。推动景德镇颐家社区服务有限公司、乐平市国银发养老发展有限公司等本土培育养老服务品牌参与老年助餐、“一老一小”幸福院运营,盘活闲置资源。二是开展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提供指导,目前已形成《景德镇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正在走专家评审程序,下一步将按程序报市规委会研究审议。三是市民政局已出台《景德镇市养老服务设施用途负面清单》,严禁擅自改变用途,开展常态化检查,对违规转租行为限期整改并追回补贴,保障养老服务功能。针对珠山区国资公司将用于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的原妇联办公楼租赁给第三方做了民宿,珠山区民政局于20248月下发整改通知书,同时,珠山区发改委已将该问题作为线索移送区纪委监委处理。

4.“落实养老服务领域专项资金使用监管责任不位,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11)关于“养老项目存在“报大建小”现象”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一是珠山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9个点位,由于没有合适的点位,在征求区发改委的意见后,经区国资公司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停止建设。已督促珠山区发改委、珠山区民政局牵头做好珠山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报大建小”问题整改工作,强化同发改部门对接,健全养老项目立项、建设、验收全流程审核机制,动态核查建设进度,推动项目落地。珠山区民政局将该问题作为线索移送区纪委监委处理。二是开展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提供指导,目前已形成《景德镇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正在走专家评审程序,下一步将按程序报市规委会研究审议。

(12)关于“资金使用优化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将养老服务资金发放管理纳入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要方面,今年以来,民政部门联合财政、发改等部门对2019年以来各级涉老资金及全市20万元以上的养老服务项目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检查,累计排查资金2.06亿元,项目115个,发现问题69个,移送问题线索3条。二是市、县(市、区)民政会同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跟踪问效,健全资金拨付进度预警机制,对滞留超过3个月的项目及时进行督办,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及时进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防止出现挤占、挪用等情况。三是将资金拨付与项目执行效率挂钩,对往年按时保质完成建设的县区给予适当奖励资金,对截留挪用地区扣减下年度补助额度。今年民生实事,市民政局将资金重点倾斜往年完成较好的乐平市和浮梁县,在下次分配资金时,仍会给予一定比例的额外奖励资金。

(13)关于“资金预算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一是对福彩公益金实行“清单化+时限化”管理,逐项明确资金用途和完成节点,对执行滞后项目进行约谈督办,确保结余资金100%消化。市民政局已约谈乐平市、昌江区和珠山区民政局主要领导。浮梁县省级福彩资金已全部下达到建设单位,等项目建设完成并进行审计后,第一时间进行支付。珠山区已督促新厂街道、珠山街道养老专项资金共15万元拨回区民政局。二是按照《江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民生有关资金监督调研工作的通知》,结合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对养老机构资金进行了检查监管。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也结合专项整治开展了自查自纠和举一反三。联合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问效,健全资金拨付进度预警机制,对滞留超过3个月的项目及时进行督办,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就资金滞留问题,市民政局已约谈乐平市、昌江区和珠山区民政局主要领导。

(14)关于“基层养老服务资金存在挤占挪用情况”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将养老服务资金发放管理纳入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要方面,今年以来,民政部门联合财政、发改等部门对2019年以来各级涉老资金及全市20万元以上的养老服务项目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检查,累计排查资金2.06亿元,项目115个,发现问题69个,移送问题线索3条。二是完善“申报-审批-拨付-验收-审计”全流程监管机制,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跟踪问效,对每笔资金流向实行跟踪,确保专款专用。市、县(市、区)民政会同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跟踪问效,健全资金拨付进度预警机制,对滞留超过3个月的项目及时进行督办,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及时进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防止出现挤占、挪用等情况。

(15)关于“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将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纳入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今年以来,人社部门累计追缴48名违规领取社会保险金1496279.98元。

5.“养老机构安全有漏洞、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方面

(16)关于“安全管理标准不高,存在安全隐患苗头”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一是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共查出隐患数264条,已整改241条,整改率91%。全市消防操作员持证率较低为共性问题,市社会福利中心已聘用4名持证人员,乐平市已组织开展消防操作员相关培训。二是全市养老机构已全部落实入院体检制度,并将体检报告纳入老年人档案,并将档案管理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重要内容,倒逼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强机构内老年人健康检测,完善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并进行隔离。三是将安全生产纳入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整治养老机构消防、食品等方面安全隐患341处,取缔、关停“黑机构”或高风险机构11所,筑牢养老服务安全防线。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督促养老机构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水平。

(17)关于“违规运营,生活环境不理想”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将安全生产纳入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全市共取缔了7家黑机构,其中高家镇2家、接渡镇2家、礼林镇1家、后港镇1家、镇桥镇1家;关停了登记备案机构4家:众埠镇华轩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众埠镇月霞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后港镇弘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镇桥镇康怡轩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停业整改1家:昌江区颐心养老院。二是市、县(区)两级按照要求分别开展了2025年度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626日至27日,市民政局联合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市监局、市医保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浮梁县蛟潭中心敬老院、景德镇瓷都情老年公寓、景德镇市社会福利中心、乐平乐华医院、乐平市星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养老机构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95日市养老服务中心对乐平市社会福利院进行等级评定抽查复评。

(18)关于“专业人才短缺,制约服务质量提升”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727日至81日,市民政局组织举办了2025年度景德镇市养老护理员和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班,共计60人参加,四个县市区也开展相关培训,全市共计培训400人次。二是2024年我市申请设置景德镇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511月,景德镇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已通过省高评组的实地评估,预计2026年正式设置并开展办学。支持景德镇学院和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并扩大招生规模。2020年开始,市民政局和原市卫校开展合作,开设2期定向班,培训了30多名学生,现有7名学生在我市养老机构从事护理员工作。三是我市出台了《景德镇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景德镇市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近年来,珠山区、昌江区和浮梁县对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持证护理员都给予了岗位津贴。

(19)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存在不足,受骗时有发生”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一是常态化开展防范和打击养老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通过社区讲座、短视频等形式普及防骗知识,提升老年人防骗意识。强化老年人权益保护,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维权机制。按照省民政厅和市金融服务中心的通知要求,市县两级都组织开展了养老服务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街道、乡镇和村居干部结合平时工作不定期开展宣传。

6.“涉及巡视养老服务“后半篇文章”整改不够扎实”方面

(20)关于“整改工作抓得不紧,对省委巡视反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缺乏严抓到底韧劲”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开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督促珠山区民政局切实加强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建设运营管理,确保项目建成一个、运营一个,视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珠山区引进了巴玛佳(江西)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将2024年建成的昌河街道景瑶小区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委托给该公司运营管理,目前已开始运营。

7.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殡葬领域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方面

(21)关于“跟进学习不及时。局党组没有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系统最新讲话、最新指示精神”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1027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7次(扩大)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殡葬领域)和殡葬管理条例。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有效强化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推动了殡葬管理服务的规范化水平提升。

(22)关于“对殡葬领域缺乏有力的规划、组织引导”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2025825日,正式开展《全市十五五城乡殡葬设施规划》编制准备工作,后续将按程序推进规划编制与审批。

8.“主管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不够到位”方面

(23)关于“部门协调机制运行不畅。局党组统筹推进殡葬改革力度不够,未将全市相关职能单位,统一建立信息交换,实现数据共享,造成信息壁垒情况。”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928日联合发改、财政、市监等部门印发《关于建立殡葬服务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的通知》(景民字〔202547),厘清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提升全市殡葬领域跨部门协同监管效能。

(24)关于“公益性公墓规划不合理。未编制详细规划,明确墓穴总数、墓穴面积,以及使用年限。执行“三沿六区 ”严禁建墓区的规定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一是与自规、林业部门多次对全市408处殡葬服务设施进行摸排,明确墓穴总数、面积等,并形成台账。二是召开中共十里岗镇二届党委政府第95次会议,研究启动公墓建设,对十里岗镇级公墓进行提升改造。三是浮梁县监委对青龙山公墓原法人徐长生实施留置;青龙山公墓对沿铁路的墓穴进行绿化遮挡;浮梁县对瑶里镇白石塔村等四个公益性公墓下达封闭管理的通知。

(25)关于“公墓违规批建问题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会同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等部门对全市殡葬服务设施用林用地手续开展全面排查,发现违规用地用林问题406个,并全面推进整改。截至目前,对涉及违规的405个殡葬设施进行了立案,对1个公墓实施了封闭管理,阶段性整改率达100%

(26)关于“公墓项目建设把关不严。”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324日召开全市社会事务工作会,就规范公墓建设管理开展专题培训。二是督促昌江区鲇鱼山镇吕蒙村、新柳村和荷塘乡杨湾村3个村委会要求景德镇鼎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退还相关项目款项。

(27)关于“落实经营性公墓缴纳5%殡葬管理费及缴纳税收不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督促指导4家经营性公墓按规定提取5%业额存入殡葬事业发展基金专户,已缴纳624.97万元;市国信人文公司上缴经营性公墓管理费393.97万元618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国控集团联合印发《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备忘》,进一步完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机制。6月底市国控集团已将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寄存三项行政事业性项目收费1947.78万元缴入市本级财政,市财政局同步协调市民政局将1947.78万元返还给市国控集团。

(28)关于“违规销售‘活人墓’、超面积墓位情况。”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共退还群众“活人墓”45笔,金额共计93.903万元;另有8个经查为高龄或已安葬;15个经多次沟通,家属拒绝退款;对未安葬的276套超面积墓位已拆除275套(其中瓷都陵园140套,古镇福寿园135套),南山艺术陵园1套家属不同意退款,已写情况说明。

(29)关于“公墓费偏高。”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对经营性公墓推行“成本+合理利润”定价模式,经过三轮降价,最高价控制在3.3万元以内,墓型均价从4.59万元降至1.64万元,降幅64%,年均为群众减负1839万元。

(30)关于“公益性公墓违规对外销售。违规将公益性公墓对外销售,损害群众利益。”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526日,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并参考周边县区做法,昌南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制定公益性公墓三级联审程序及公墓管理员职责。630日,完成4个村级公益性公墓“一穴一档”摸底工作。

9.落实殡葬领域监管力度不够”方面

(31)关于“管办分离不彻底。”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2025520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领域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通知》(景财税〔20251号),进一步明确殡葬领域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流程与监管要求。63日,市发改委下达批复,将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寄存三项行政事业性项目收费主体变更为民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618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国控集团联合印发《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备忘》,明确殡葬管理处经费缺口由国控集团兜底保障调整为财政保障。

(32)关于“殡葬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市国信人文公司已为27户家庭退款11.76万元,剩余2户(涉及0.98万元,待联系上后立即办理退款。2025725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景民字202542号),各县(市、区)村(居)委会发放并张贴《丧事办理告知书》,扩大政策知晓度。

(33)关于“殡葬管理措施有漏洞。”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一是2025319日,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进一步规范遗体接运服务工作的通知》(景民字〔202512号),规范遗体接运服务管理要求29辆疑似违规接运遗体车辆逐一开展非法改装核查工作;522日,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开展殡葬领域违规运输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殡葬领域违规运输集中治理工作,加强路面巡查警力,加大处罚力度。二是景德镇第一、二、三人民医院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培训,明确《死亡证明(推断)书》填写规范及法律责任,确保《死亡证明(推断)书》填写准确、完整。对违规签发的《死亡证明(推断)书》逐一进行溯源,摸排出137名相关涉事人员,2025714日至28日逐一进行警示约谈。

(34)关于“殡葬用品市场不够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2025217日,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行为工作的通知》(景发改价格字〔202523号),明确收费项目及标准,2家殡仪馆收费项目由原来67项优化为16项并全面降费,丧葬用品销售利润率不超过20%,殡仪馆平均办丧金额由3595元下降至1960元,下降幅度达到45%,预计全年为群众节省办丧费用1400万元,大大减轻了群众办丧负担。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行为工作的通知》(景发改价格字〔202523号)文件要求执行收费,并在业务大厅张贴公示收费价目表,接受群众监督。对殡仪馆、公益性公墓收费行为和经营性公墓的经营行为开展重点检查,对殡葬经营主体分类排查。20241129日,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市国信人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超标准收费等行为立案查处。

(35)关于“违规套取、挤占挪用殡葬惠民补贴资金。”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督促市国信人文公司上缴102.67万元至财政专户,乐平市殡仪馆退回48.15万元至财政专户。729日,市国控集团监察办对国信人文公司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725日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815日国信人文公司制定《国信人文公司惠民殡葬管理办法》,924日乐平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惠民政策的通知》。

10.内控制度执行缺乏有效监督”方面

(36)关于“殡葬项目建设存在虚假招投标的嫌疑。”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市民政局已相关人员给予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昌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722日,市国信人文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37)关于“费用支出管控不严格。市民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1-2022年支付冬至及文明祭扫等广告宣传车费用,开展文明祭扫支付购买鲜花费,存在报销凭证手续资料不全。”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市殡葬管理处研究制定《三重一大会议制度》、《行政会议制度》等制度。明确重大决策及资金一性开支大于3万元及以上必须经本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决策,一次性开支大于20万元及以上报市局党组、驻纪检监察组同意后方可执行。

(38)关于“存在“近亲繁殖”的情况。”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对殡葬管理处27名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从商情况进行摸排备案,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排查出市殡葬管理处干部职工备案家属5人,均属殡仪服务机构普通员工在民政局官网公布举报热线,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学习,建立动态监督机制、鼓励社会监督,在今后招聘工作中推动招聘流程标准化,引入第三方评审,杜决人为干预。

常规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加强思想武装意识不强,深学细悟有差距”方面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2021年至2023年市民政局召开局党组会65次,32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学习相关内容。”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2024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33次,“第一议题”学习29次,特别是在今年接受巡察以来,召开党组会12次,“第一议题”学习11次,党组书记、局长程卫东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8次,营造了以上率下学习氛围。

(2)关于“全面系统学习不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理论中心组都是每年停留计划上,未按要求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1.429日,印发《中共景德镇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局属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形式开展理论学习132次。二是每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至少安排2名同志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35人次进行交流发言。

(3)关于“学思践悟能力有待提升。局党组在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方面有欠缺。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的重要要求认识不够深刻,融入民政工作、发挥民政优势,推动落地落实思考得不够系统,转化为民政工作动力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科全面推动“如瓷爱你”品牌项目系统化开展。依托景德镇陶瓷非遗资源,将本土文化融入儿童关爱,与体育强身、音乐润心、阅读启智等活动深度融合,成为连接文化传承与儿童成长的纽带,精准服务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截至目前,2025年以来全市范围内共开展2期,累计受益儿童200人次。二是20255月联合市教体局、市文旅局印发《2025年关于开展景德镇市第四届“地名小讲师”选拔赛的通知》景民字〔202528号文件,6月市融媒体中心发布第四届“地名小讲师”选拔报名,7月开始进行海选赛、晋级赛,8月进行半决赛和决赛。并在9月再次联合市教体局、市文旅局印发《关于表扬景德镇市第四届“地名小讲师”选拔赛优秀选手、优秀指导老师及优秀地名文化宣传员的通报》景民字〔202546号文件,圆满完成景德镇市第四届“地名小讲师”选拔赛活动,受到上级部门高度肯定。

(4)关于“集中学习教育抓的不实。学习教育学习体会、工作方案计划存在雷同情况。”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1.627日,将经局党组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字后的领导班子查摆问题清单、集中整治台账,领导班子成员查摆问题清单报送至市级层面学习教育专班进行备案,班子查摆问题10,班子集中整治问题9个,制定整改措施21条,立行立改问题1个,制定整改措施3条。2.按照全市参学市直单位学习教育回头看工作要求,经常性对各党支部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经常,同时,按照市级层面学习教育专班关于在9月底前进学习教育进行总结的工作要求,930日前完成对5个党支部全面体检,针对不足之处及时指出并要求其整改。

2.兜牢民政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有不足,新时代民生保障体系不健全”方面

(5)关于“城乡低保兜底保障动态监测不够。城乡低保认定主要依赖于大数据推送、第三方抽查,履行主动发现、日常复核职责不足。存在‘漏保漏救’的情况。”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制定了《关于开展低收入人口全覆盖走访活动的通知》,针对新增对象、重病重残人员、专项救助对象、近两年申请社会救助未通过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老、弱、病、残、幼等六类对象开展必到必访活动。二是规范申请办理,安排专人每日通过“数字民政”平台开展申请单据网上管理,督促各地原则上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是进一步加强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对预警对象全面复核,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6)关于“特殊群体关爱帮扶有差距。发动社会力量开展结对帮扶成效不明显,特困失能人员集中供养工作明显滞后。”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一是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312日,开展“学雷锋精神 传政策温暖”志愿服务活动。88日,联合爱心企业珠山区八味私房菜馆开展公益慰问活动,为社区困难群体送去物质帮助。919日,联合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党支部开展义诊活动二是提升改造集中供养机构服务设施,提高机构内服务保障水平。今年已完成2标准化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4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和14家“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三是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全市举办现场咨询169场,接待群众10713人次,发放宣传单12901张,张贴宣传海报500张。四是组织各县区社会救助业务负责人、相关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对本年度特殊困难群体跟进服务开展了中期效果评估五是对第三方服务中心的档案材料加强严格审核,安排专人对20232024年的服务档案进行逐一核查,对装订错误、档案信息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匹配、内容填写错误、评估不确切等8个问题档案,并完成整改归档,要求第三方评估机构认真做好2025年评估工作。

(7)关于“社会福利中心服务质量不高。在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社会福利中心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质量和水平还存在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市儿童福利院已建成有多感官训练室、特教教室、心理咨询室、儿童室内游乐室等功能室;二是开展25名在院儿童的全面营养健康体检评估工作开通省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就医绿色通道;三是与昌江区残疾人联合会完成儿童福利机构残联康复定点工作,完成辖区教体局备案的特教班工作。

(8)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错发多发。”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与人设、残联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的数据共享比对机制,实现数据的定期交换。二是市本级印发《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集中比对机制的通知》,各县(市、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与低保、特困、殡葬火化数据的比对工作,市本级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工作,核查发现的问题在系统进行梳理,将问题反馈至相关县(市、区),督促做好复核整改工作。三是各县(市、区)开展残疾人福利业务培训,提高乡镇残疾补贴经办业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县(市、区)进一步核查错发多发残疾人两项补贴情况,2021年至2024年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共错发多发共计追缴资金31.987万元。

(9)关于“老年福利制度落实不到位。2021年至2023年,全市4个县(市、区)民政局向308名已死亡人员违规发放高龄津贴。”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加强政策宣传与监督。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提升责任意识。市民政局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共计32人次;市、县(市、区)分别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者培训,任务数300人次,已完成476人次,完成率159%。结合行风建设,组织民政干部开展廉政教育。二是强化数据核查与动态管理。6月份主动与市公安局对接,共享老年人数据,及时进行数据比对。1021日,全省养老服务平台新增老年人津补贴模块已经开始运行,整合公安、人社等部门数据,全面打通直连发放“最后一公里”。三是完善监管与责任追究机制。结合养老服务领域专项整治“突击战”,全面核查高龄津贴发放情况。共处分4名干部:竟成街道樊家井村干部桂秋霖党内警告处分;原鲇鱼山镇民政办主任程金红党内警告;罗家桥乡乡民生服务办工作人员周芸政务警告处分;原名口镇流二书记刘冬炎党内警告处分。根据巡察组指出问题,举一反三,累计追回高龄补贴共计27.37万元,对漏发的补发9.79万元。四是健全制度与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已全部落实“一卡通”发放。通过全省养老服务平台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平台对接,打通了直连发放接口,方便基层数据比对,精准发放。

(10)关于“构建‘福彩+’多元营销格局有欠缺。”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坚持“彩票跟着人流走”“彩票跟着流量走”的原则,充分利用景德镇文旅资源,探索福彩+多种模式相结合,拓宽销售渠道。8月底前,完成了陶阳里古街北门 “福彩+鲜花”、九集小镇“福彩+陶瓷文创”、中石油天宝桥加油站设立“福彩+”站点建设,均已正式营业。三闾庙申遗文创街区通过融合陶泥+福彩,不断丰富了“福彩+”多元营销格局,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充分发挥省福彩中心“三免、四奖、五补助”等二十条奖励措施,积极发展能人在商业综合体和文创街区布设福彩站点。截止9月中旬,已在景德镇市华达、金鼎、宝龙、九集小镇全部入驻了福彩站点。三是积极引进法人代销,在陶溪川陶燃集已布设福彩站点的基础上,在陶溪川文创街区又增设了一个福彩主题店,该店设计新颖,时尚潮流,在全省树立了标杆,既吸引了彩民购彩,又展示了景德镇陶瓷文创与福利彩票的有机融合,受到了省民政厅和省福彩中心的高度认可。

(11)关于“基层救助经办能力薄弱。社会事务办民政岗,存在‘一人多岗’现象,社会救助质效不高。”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充分利用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培训模块,调度基层线上观看了“2025年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精品课程”,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干部队伍的专业性。二是指导各县区有针对性地分别开展了社会救助业务培训三是持续鼓励各县区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充实基层经办能力。目前昌江区已建成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旨在为辖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推动发展“物质+服务”型救助。

3.“深化民政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够健全,全力服务社会经济不够有力”方面

(12)关于“对社会组织监管的主动性不够。引导社会组织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公共事务、缓解社会矛盾发挥作用不明显,存在重登记、轻管理。公示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不及时。”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一是强化主动监管机制。加强与相关主管单位联动,依托年度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等举措常态化监管社会组织。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10家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实地检查,通过提醒告诫、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配合教体局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完成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取工作,按照4%要求,抽取27家社会组织,并完成检查。二是推动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发挥市本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创新基地平台作用,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培育项目,推动社会组织助力大学生就业,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缓解社会矛盾。开展“景德镇市社会组织能力建设项目”,委托景德镇市珠山区恩益社会创新发展中心,为7家机构提供品牌项目服务支持,有效提升了其项目设计与执行能力;对40家社会组织开展评估,评估共产生193A以上等级社会组织,提高了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服务能力。组织45家社会组织在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举办了“筑梦青春·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校园招聘会,提供了342个岗位,500余名毕业生参加,投递简历430余份。三是规范信息公示制度。在江西省民政厅官网和双公示平台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13)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力度不够。培育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汇聚各方安心慈善资源力度不够,慈善资金使用没有达到标准。”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采取政策解读、慈善文化宣讲等方式,宣传慈善捐赠相关内容,引导有意愿的爱心企业、社会组织等群体参与慈善捐赠。二是结合第十个“中华慈善日”,开展主题宣传和“慈善一日捐”活动。826日,向全市发出《关于邀请参与2025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函》。95日市、县、区联动,举行“慈善一日捐”活动,还充分利用户外大型电子屏、商超及企事业单位宣传栏,全方位普及“中华慈善日”与“慈善一日捐”活动相关内容,传播慈善文化,汇聚善能。截至930日,“慈善一日捐”活动市本级接收捐赠款121.6万元,共1.49万人次参与。三是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运行效率。623日召开市慈善总会第三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审议并通过《景德镇市慈善总会章程》等规章制度。四是积极开展各类慈善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五是每月将慈善项目、慈善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在慈善中国、数字民政等平台公开。六是规范慈善资金的管理使用。向新厂街道发出《关于要求退回定向捐赠剩余款项的函》,已追回剩余资金6.6万元。七是针对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慈善法》宣传,引导其合理、合法从事公益活动,借助此次机会鼓励符合条件的从事公益类的社会组织申报成为慈善组织。

4.“完善民政基本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有短板”方面

(14)关于“婚姻服务质效不够高。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民政公共服务需持续用力,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民政官网公众号等公示办事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制作发放《婚姻登记条例》宣传页,不断提升婚姻登记政策知晓率。二是522日市民政局开展婚姻登记业务培训,提升窗口人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416日印发《景德镇市高效办成“结婚落户”一件事工作方案》,619日正式上线,截至9月底功办理结婚落户一件事1061件。三是指导县区各婚姻登记处完善提供免费复印、饮水及、等候区等便民设施,昌江区婚姻登记处还设置自助填表设备,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四是指导县区婚姻登记处按国家3A标准打造,设置候登厅、颁证厅、离婚登记室、婚姻家庭辅导室、档案室、婚俗文化展示区等,乐平、浮梁、昌江还打造户外颁证基地。

(15)关于“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不力,存在婚嫁彩礼过高、铺张浪费、相互攀比等情况。”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各村居均建立建立红白理事会,完善红白理事会章程,明确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流程及标准。二是加强红白理事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利用民俗节庆时机通过举办集体婚礼、结婚颁证、相亲交友等活动,引导群众“零彩礼”“低彩礼”,营造婚俗改革良好氛围。今年共开展集体婚礼、集体颁证、婚恋交友等活动多场,深受青年男女欢迎。

(16)关于“未成年保护工作基础比较薄弱。机构设施水平不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身兼数职,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较低。”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加强对市、县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安全管理定期抽查,通过现场检查或手机视频等方式,按照相关要求逐项对照,对不足的地方及时整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设施建设完善和提升。对阅览室内的读物和书籍、益智游戏玩具和安全健身小设备,根据现行的需求,及时补给。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专业培训,邀请高校、专业机构老师和法院等专业人才授课,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822日,举行全市儿童福利工作培训班,对全市113名儿童专干进行政策和业务能力培训。加强组织活动的场次,每月开展政策宣讲和关爱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同时指导活动所在地的儿童专干学习开展未成年人活动,以爱国教育、红色故事和特色的民俗民风等主题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爱国爱家的家和情怀,提升儿童专干未保工作能力。三是822日,举行全市儿童福利工作培训班,对全市113名儿童专干进行政策和业务能力培训。加强组织活动的场次,每月开展政策宣讲和关爱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同时指导活动所在地的儿童专干学习开展未成年人活动,以爱国教育、红色故事和特色的民俗民风等主题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爱国爱家的家和情怀,提升儿童专干未保工作能力。四是通过系列品牌项目开展关爱活动:“童行驿站”为景漂儿童提供非遗陶艺体验,“天使驿站温暖同行”在社区设点,关爱流动儿童成长,市慈善总会通过“一老一小”幸福院开展温暖童行项目活动,惠及困境儿童。

(17)关于“地名文化保护工作有差距。在传承弘扬地名文化,讲好瓷都地名文化故事,缺乏有效方法,没有深入挖掘保护具有地方特色的地名文化,其中标准地名图集和地名志还在审核。”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加强瓷都地名文化宣传,举办景德镇市第四届“地名小讲师”选拔赛,以瓷都地名故事为核心,融入陶瓷历史、里弄文化等元素,通过形象生动的演讲,重现老地名历史地名的文化蕴涵。二是创新地名文化宣传模式,在景德镇“地名小讲师”的基础上拓展多元化传播载体,推动地名文化宣传进社区、景区、校园。三是促进地名文化与公共空间融合,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植入地名元素,景区导览地图标注文化背景,打造“活态文化载体”。四是加快对《地名志》的审核,成立专项工作组协调资料补充与史实核对,让《地名志》展示我市地名的历史脉络和文化底蕴。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抓得不实”方面

(18)关于“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够实。分工不明确,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抓的松懈。”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一是2025612日将班子成员分工情况的备案报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报告中明确,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一岗双责”的要求,局领导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承担责任。二是12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对2024年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形势进行分析,91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对2025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形势进行分析,部署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

(19)关于“意识形态考核机制不健全。”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待市里考核方案下发后,制定2025年景德镇市民政局公务员年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内容。

(20)关于“网络平台建设有差距。网站仅推送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系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没有及时推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71日推送“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从抓作风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把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进一步落实到位”、717日推送“习近平: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815日推送“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指引美丽中国建设”、917日推送“《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6.“‘两个责任’压得不实,严的氛围没有形成”方面

(21)关于“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领导班子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比较少。”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220日召开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任务;811日召开市民政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精神,听取了2025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报告,研究部署了下半年工作安排。

(22)关于“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压力不够。个别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和领域监督管理不够,缺乏主动全面的监督。政治谈话没有落到实处”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一是待市里考核方案下发后,制定2025年景德镇市民政局公务员年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终综合考核;二是开展2025政治谈话工作,采取一对一谈话、专人记录方式完成谈话19人,其中县处级及以上党员干部4人,乡科级党员干部15人,梳理问题数34,制定整改举措共计67

(23)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下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通知》,对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共计38人进行排查,排查风险点共计86个,制定风险措施共计95个;二是612日召开市民政局正风肃纪警示教育会,学习传达了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面典型案例的通报及相关文件精神,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三是在国庆、中秋来临之际,向局领导,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发放廉政提醒函,在工作群推送廉洁过节提示信息。四是针对上下班考勤检查发现的一名干部职工上班迟到问题,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做好中秋国庆《关于我市4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知》(景纪通[2025]5号)文件学习传阅,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意识。

(24)关于“机关纪委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机制不健全,人员配置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一是925日,召开党组会议,对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部署研究,初步确定了候选人,1027日召开党组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对候选人名单进行了调整,并报送《关于中共景德镇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至市直机关工委;116日,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考察组一行来局对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了考察,待收到同意开展换届选举批复后,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二是724日,机关纪委负责人参加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专题培训班学习;821日,选派1名机关纪委委员参加市直单位机关纪委书记座谈会,就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进行了深入学习。三是728日机关纪委与驻局纪检监察组一同对局系统干部职工上下班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了1次检查,发现局属单位1名职工上班迟到;8月驻局纪检监察组移交局机关纪委1条局属单位工作人员疑似违反工作纪律线索,机关纪委通过召开会议、成立核查小组、查阅材料、与本人谈话的形式,完成线索处置工作,责令该职工书面检查。

7.“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探头’作用不明显”方面

(25)关于“日常监督有缺失。没有以问题为导向,紧盯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对惠民政策执行未做到全过程监督。廉政档案内容缺失,多名同志廉政档案内容采集不全。”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推动市民政局修订完善《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明确局机关科室一次性开支超过3万元的,局属单位一次性开支超过20万元的大额支出需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策会议召开后一周内,相关科室、单位填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报告表报送驻局纪检监察组备案,自7月以来,列席局党组会议6;二是指导局机关党委对全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廉政档案进行自查完善,共81人补充完善廉政档案信息,5人新增填报廉政档案信息。其中:3人次补充出入国(境)证件,14人次补充个人简历,15人次补充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3人次补充奖励情况,81人次补充年度考核,1人次补充兼职情况;13人补充其他情况(房产、婚姻)。

(26)关于“监督手段和方法比较单一。监督停留在“建立台账+日常监督”阶段,没有把廉政风险点转化为案件线索进行排查,主动作为、深挖细查韧劲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推动市民政局查找养老领域风险点19个,其中中级8个,低级11个,制定整改措施19条;查找殡葬领域风险点16个,其中高级6个,中级10个,制定整改措施17条。7月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3人,其中:1人被责令深刻书面检查,2人被诫勉处理;对6名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其中5人案件正在审理中。发现市民政局对经营性公墓配比建设公益性公墓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向市民政局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

(27)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定性量纪存在偏差,问责力度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民政局以来以来,共受理关于殡葬领域腐败乱象和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方面的问题线索21条,这些问题线索全部实行项目化管理,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3人,其中:1人被责令深刻书面检查,2人被诫勉处理;对6名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其中5人案件正在审理中。在督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的《督办函》工作中,发现市民政局对经营性公墓配比建设公益性公墓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向市民政局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

8.“落实新时代‘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够有力,群众获得感不强”

(28)关于“社会救助处理不及时。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受理之后仅是简单转办,没有跟踪问效。”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完善了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接听受理情况台账,将受理情况”“跟踪回访情况纳入调度范围,形成遇困群众帮扶闭环机制。二是不定期对各县区热线咨询群众进行了抽查回访,动态监督各地政策落实及为民服务情况。

(29)关于“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一些惠民政策,群众知晓度和满意率不高。”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联合市卫健委在在市第一、二、三、四、五人民医院窗口张贴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海报;在珠山区新厂街道、昌河街道,浮梁县浮梁镇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小区进出口、广场等老年人高频活动场所,发放宣传手册。是在抖音平台开展《景德镇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专场直播》;并拍摄《景德镇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解读》短视频,在景德镇市发布微信公众号、瓷都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三是深入社区、村居委开展景德镇市老年人意外险服务宣传活动,通过“政策解读+案例佐证+互动答疑”,向群众宣传老年人意外险保障方案、赔付方式、理赔流程和理赔申请材料。

(30)关于“民政信访处理力度不够。在解决群众生活小事中做好为民爱民的大文章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一是及时转办信访件,加强对业务科室信访处理的督办。是对近年社会救助重复信访件开展了全面梳理,并对乐平市重复信访人程业火开展了上户复核。是针对乐平市信访较多的问题,向其下发了切实加强防范化解信访矛盾的工作提示,并督促其妥善处理重复信访对象相关事宜。

(31)关于“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不便民。”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20257月,省级优化个人身后一件事系统,新增“遗嘱公证信息核查”“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事项,目前可办理事项共11项。二是加强与人社、公安等部门数据共享,简化办事流程,重新设置一件事联办表,办理社保、医保、公积金等业务只需一张联办表,无需额外填写表单,减少填写事项。三是殡仪馆设立一件事专窗,工作人员指导家属填表,提供帮代办服务,减少家属操作负担。在网站及殡仪馆大厅播放宣传视频、张贴身后一件事宣传海报,向丧属发放《丧事告知书》,宣传身后一件事。四是86日市民政局开展“个人身后”一件事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自去年11月以来,共办理1900余件,联办率80.5%

9.“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方面

(32)关于“‘厉行节约’意识不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和预算管控,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修订要求,将绿植、鲜花等非必要支出纳入预算重点监管范畴,确保资金使用聚焦民生与发展核心领域。二是深化思想教育,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强化“过紧日子”的政治自觉。已逐年减少控制绿植费用的支出,23年绿植支出1.87万元、24年绿植支出1.87万元,25年未支出。

(33)关于“违规开支各类费用。存在违规用餐、列支会议费等情况。”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3月结合财政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违规用餐问题1个,并已将违规费用及时退缴财政专户。二是10月在局系统内全面摸排违规用餐、列支会议费支出,未发现违规用餐及会议费情况;三是1029日对局系统财务进行学习培训,加强管理,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

(34)“违规多次租用车辆”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市民政局制定《市民政局机关派遣、租赁车辆管理制度》,在原来《市民政局派遣车辆管理制度》基础上增加租赁车辆管理制度,完善派遣车辆和明确租赁车辆审批流程和审批范围,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规范租车行为。二是市社会福利中心结合《关于印发市民政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的通知》(景民字〔202544号)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了租赁车辆管理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细化租用标准,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并长期坚持。

10.“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肃”方面

(35)关于“财政资金支出不规范。动用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和市级配套社会救助资金”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体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严禁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用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市社会福利中心对2023年、2024年提前预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于20251020日,从2025年度资金全额退还89696.25元至财政账户,同步完成跨年度账目更正,确保会计核算准确。三是市社会福利中心建立长效机制,将开展年度预算法规培训:每季度组织财务、人力部门学习《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对资金使用开展专项审计,将预算执行合规性作为年度内部考核必查项。

(36)关于“违规拨付清明节奖励补助资金。”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市殡葬管理处已制定《三重一大会议制度》、《行政会议制度》等制度。明确重大决策及资金一性开支大于3万元及以上必须经本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决策,一次性开支大于20万元及以上报局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二是经核实,市殡葬管理处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景殡改办字【20211号)文件精神,经市殡葬管理处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研究拨付清明节奖励补助资金,没有违规拨付的现象。,

(37)关于“违规挤占项目资金,2023-2024年在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目资金中支付体检费、用餐费、工会经费。”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树立节约意识,控制压缩机关运行成本支出,积极争取与财政沟通。退休工勤绩效已由财政统筹,2026年预算项目入库申报统筹推进兜底性、基础性、发展性民政工作,明细设置涵盖综合服务、机关运维保障绩效目标。二是2025年退休工勤绩效财政已统筹在基本支出、献血营养费在基本支出,职工体检费拨付工会支出,进一步修订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局财务支出。

(38)关于“财务审核不严谨。报销手续不齐全,违规发放稿件费等。”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对手续不全及附件不规范问题,逐项补充完善。二是对违规发放稿件费及时清缴,完善评审专家制度。三是69日市救助管理站召开全站大会,集体学习《景德镇市救助管理站救助专用车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管理,做好公车使用和维修保养台账。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车维修保养费用报销要及时入账报销,禁止多次累积报账结算。

(39)关于“慈善捐款使用不合规。2021-2024年景德镇市慈善总会提取工作经费转账至景德镇市慈善总会办公室”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按要求积极开展慈善活动,遵循管理费用、募捐成本等必要原则,厉行节约,规范管理,将管理费用直接在市慈善总会支出。二是加强业务学习,规范财务管理制度。41,举办慈善业务培训班。623日召开市慈善总会第三次会员大会暨第一次理事会,审议并通过《景德镇市慈善总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11.“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40)关于“招投标环节存在违规操作。”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市社会福利中心为避免招投标环节存在违规操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相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制度。二是925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下发,明确局属单位一次性开支超过20万元的大额支出需提交局党组会研究。

(41)关于“工程支付和验收程序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市社会福利中心为加强财务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内部管控制度,定期开展财务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当前景德镇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决算工作正在进行中,前期超支付比例金额将从决算金额中直接扣除。

(42)关于“2022年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承接项目邀标程序不合规。”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2025721日中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会议,分管领导出席。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学习《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养老护理行业资质要求等知识,就巡察提出的问题对中心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制定《景德镇市养老服务中心非招标采购项目前置审核管理制度》,并长期实施。在今后的工作中中心严格核验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专项资质证书,确保符合项目要求。三是制定《景德镇市养老服务中心黑名单制度(禁入名录)管理规定》,并长期实施。将江西旺远致建筑有限公司列入不符合资质黑名单,列入禁入名录。

12.“作风建设抓得不严”方面

(43)关于“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市民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按要求一月进行一次殡葬领域的检查,该中心一年只检查一次,检查存在走过场的现象。”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按年度制定巡查计划,按照珠山区、昌江区、浮梁县、昌南新区、乐平市区域划分的方式,制定全年的“三沿六区”、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巡查计划。二是制作公务车使用登记表、巡查台帐、巡查报告。三是建立巡查台账,巡查材料由各队队长负责保存,办公室备案电子版。

(44)关于“文风不实。文件存在照搬照抄的情况。”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制定《市民政局机关公文管理制度》明确收发文流程,规范收发文手续,加大发文审核力度。规范文件的编制、审核、发布和执行流程。二是提高文件起草质量,对文件的起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文件内容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13.“局党组领导示范引领不强,发挥全面领导作用有不足”方面

(45)关于“局党组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健全完善《市民政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重点对议事表态的人员和流程进行要求和规范。增加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非局党组成员不参与表决。二是811日第14次局党组会上,对新增、修订的部分市民政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审议和学习。

(46)关于“局党组争先意识不强。参加省厅各项业务竞赛成绩不佳”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指导各县区分别开展了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珠山区开展了社会救助业务技能竞赛,旨在通过“以赛促学、以学促干”,激发各地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钻研救助业务的积极性,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水平,为明年全省社会救助业务技能竞赛筛选出优质后备力量。二是916日至19日,选派业务骨干赴南昌参加省民政厅“全省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参训骨干通过内部转训、技能示范,向全体一线护理员传导所学知识与技能。市社会福利中心于922日至26日,举办为期五天的全市福利中心从业人员服务质量能力培训班。培训聚焦薄弱环节、解决一线护理与管理人员的理论及实操痛点,围绕孤残儿童护理展开,提升队伍专业能力,为儿童提供更优质规范、富有人文关怀的服务,也为未来高层次职业技能竞赛奠基。

(47)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925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征求意见下发,明确局属单位一次性开支超过20万元的大额支出需提交局党组会研究

(48)关于“依赖购买第三方服务,存在惰性思维。”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一925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局机关科室一次性开支超过3万元的,局属单位一次性开支超过20万元的大额支出需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策会议召开后一周内,相关科室、单位填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报告表报送驻局纪检监察组备案。二是组织全局对近三年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规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828日拟定景德镇市民政系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5)并向财政部门申报统一印发;制定市民政局购买第三方服务负面清单(2025年),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减少增加机关运行成本的购买服务。是完善招标购买服务履约验收流程。五是对照购买社会救助购买服务方案及合同,已要求第三方制定标准化探视巡访手册,明确各环节责任分工,确保服务过程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六是引入专家督导制度,对机构服务过程实施全程监管,重点审核评估人员资质与服务质量。六是组织各县区社会救助业务负责人、相关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对本年度特殊困难群体跟进服务开展了中期效果评估,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意见建议。

14.“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方面

(49)关于“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机关党委未按时进行换届选举,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空置,支部书记述职报告雷同。”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一是522,局党组会研究审议《2025年市民政局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要点》,925,市民政局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17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总结学习教育的有关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我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成效,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打算。二是925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部署研究,初步确定了候选人,正式启动换届选举工作;102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对候选人名单进行了调整,并报送《关于中共景德镇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至市直机关工委

(50)关于“对支部指导不够有力。市殡葬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在位情况下,宣传委员长期主持党内会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今年4月以来,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务工作的若干举措》文件要求,组织党务专干每月随机选取1个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问题17个,各党支部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已完成整改二是指导局机关党支部、市殡葬管理处党支部分别于617日、822召开党员大会对党支部支委委员进行补选,进一步选优配强支部班子队伍

(51)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今年4月以来,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务工作的若干举措》文件要求,组织党务专干每月随机选取1个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问题17个,各党支部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已完成整改;二是做好局领导支部书记党课稿件审核工作,共审核把关党课材料10个;三是市殡葬管理处党支部对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新余店铺火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记录,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将学习记录补充录入在2024219日支委会形成记录。

(52)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1名,对联合党支部1名发展党员陈芳同志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进行监督检查,在发展对象材料中检查发现问题共计2处(入党申请书内容部分未及时跟进写,有的材料存在时间填写错误),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其重新撰写思想汇报和转正申请书,经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以原始表决票结果为准,修正入党志愿书中的错误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三是915日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重点对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注意的10个事项进行培训,全面加强对各党支部的党务工作者的党建业务技能和水平。

15.“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方面

(53)关于“局党组对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贯彻落实《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档案管理维护操作规程》要求,做实做优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档案,更新完善1名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档案。二是我单位根据核定编制制定了公务员招录计划并严格按程序开展招录工作。今年6月,共有4名公务员被录用。目前,新录用人员已完成报到,为我单位队伍建设补充了新生力量。20256月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启动职级晋升工作,811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54)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做好2025年新录用公务员的资格审查,把好材料审核关。按照《景德镇市2025年度考录公务员考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考察职责,规范考察程序。做好2025年职级晋升工作,规范民主测评程序,严格材料审核把关。

(55)关于“落实机关年度考核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严格对照整改措施,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材料进行了全面的核查与完善。目前,该项整改工作已完成,相关材料已按要求整理并归档。

16.“整改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56)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巡察反馈后,局党组未定期研究巡察反馈问题后续整改推进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71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听取巡察整改措施制定情况,研究审议《中共景德镇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认真做好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审议稿)》,成立市民政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报送相关材料至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5个部门进行联合会审,818日,将审核修改后的方案正式印发;二是822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介绍市民政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起草情况及主要内容,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有关事项进行再部署再推进

(57)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718日,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由“一把手”作为责任领导整改措施19条;822日召开市民政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进一步推动部署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二是718日将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审议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报送至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5个部门进行联合会审,818日将审核修改后的方案正式印发。1110日,召开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对分管领域存在问题进行深入查摆,深刻剖析原因并制定下步整改措施。

17.“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58)关于“部分问题整改未完成。上一轮巡察反馈的43个问题,目前还有‘2018年至今,局党组均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学习部署’等问题未整改”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91,召开市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2025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形势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928,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授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59)关于“个别问题整改持续发力不够。‘深入基层调研少’的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为:一是926日制定下发《关于调整局领导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领导干部到支部联系点听取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并上专题党课。二是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调研,局领导分别到分管局属单位开展实地调研

(60)关于“存在边改边犯现象。‘对社会组织监管力度不够’问题,巡察依然发现社会组织未及时撤销。”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具体为: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对现有社会组织进行全面摸底,重点核查长期不开展活动、无实际办公场所、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僵尸型”社会组织,结合新兴领域“两覆盖”集中攻坚,将党建领导机构摸排上报为“停运”的社会组织纳入异常,异常满两年启动撤销程序,目前已将摸排发现的44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列入异常名录,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撤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8-8213311;电子邮箱:minzhengju2005@163.com

中共景德镇市民政局党组

2026113日    

一审:杨  青

二审:张  玲

三审:黄志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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