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政局发布市本级第三批撤销登记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和市本级第四批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18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满两年的市级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31家市级社会组织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自2021年开展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以来,市民政局持续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的生态空间。制定出台了《景德镇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具体情形和信用监管的程序;连续三年发布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撤销登记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共撤销登记187家市级社会组织,158家市级社会组织先后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12家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市级社会组织被立案调查,并进入行政处罚程序;约谈社会组织负责人98人次,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加强管理服务,通过政策宣讲、重点指导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使社会组织成为助推我市经济发展、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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